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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政策

中价协调解中心与仲裁机构签工程造价战略合作协议

  • 2019-06-01 13:56:59
  • 作者:佚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近日中价协调解中心与中卫仲裁委员会签署了《关于推进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与仲裁对接的战略合作协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近日中价协调解中心与中卫仲裁委员会签署了《关于推进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与仲裁对接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业务交流、案件对接、技术支持、仲裁员和调解员的互聘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深度合作,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工程造价纠纷的调解与仲裁对接的模式,专业、快捷、高效地将化解矛盾纠纷,推进行业自治,促进社会和谐。

  中价协调解中心和中卫仲裁委员会将在坚持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开展调解与仲裁对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减少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时间和成本。中卫仲裁委员会在审理过程中,经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的工程造价争议,委托给中价协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在调解协议的基础上,出具相应的仲裁调解书。中价协调解中心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引导当事人签订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将案件引导至中卫仲裁委员会,由中卫仲裁委员会根据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处理案件,出具相应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

  调解与仲裁对接是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具体举措,有利于工程造价纠纷案件的分流和处理,更加专业、快捷、灵活、高效地化解社会矛盾。下一步中价协调解中心与中卫仲裁委员会还将定期开展互访和工作交流,开展仲裁员和调解员的互聘,充分发挥仲裁机构管理优势及全国性行业组织的专业技术优势,发挥仲裁机构与全国性行业调解组织的合力作用,协同推进并实践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多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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