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EPC(设计-采购-施工)项目中,固定总价合同与浮动总价(即可调总价或变动总价)合同是两种常见的计价模式,其核心区别体现在价格确定性、风险分配、适用场景及调整机制等方面。一、
法律思维与工程造价鉴定之间存在紧密的互动关系,法律思维为鉴定提供规范性框架和程序保障,而工程造价鉴定则为法律裁判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一、法律思维界定工程造价鉴定的边界
甲方因资金问题取消合同中2栋厂房的工程。施工方认为合同施工内容减少50%,要求补偿损失,而甲方觉得施工方未投入,不该算费用,不用索赔。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甲方变更&rdqu
工程造价定额作为传统计价体系的核心工具,虽然在工程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局限性在市场化改革和工程实践发展中日益凸显。一、静态性与市场动态脱节价格滞后性定额更新周
工程造价诉前鉴定,是诉讼前由有资质的机构依法规、行业规范及项目资料,对争议工程造价的专业评估。其依托合同、签证单等原始材料,经专业核算论证,与诉讼中司法鉴定有同质专业根
EPC项目中的费率下浮计价模式是在EPC总承包合同中,双方约定以定额或模拟清单为基础,对管理费利润、间接费等费率按一定比例下浮,最终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乘以调整后的费率计算总
委托法院认为鉴定机构未完成鉴定,或者鉴定报告遗留过多不确定项,鉴定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继续完成或补充鉴定的,委托法院经向三名建设工程案件咨询专家咨询,认为鉴定机构可以作出
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预算是工程建设中两个关键的成本管理工具,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一、定义与范畴1.工程预算广义上指工程项目从规划到竣工全过程的费用预估,涵盖投资估算、设
鉴定材料处理组织质证审查:法官需组织对用于鉴定的证据材料进行质证,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与关联性,以确定能否作为鉴定依据移交鉴定机构。明确提交期限:要求鉴定机构向当事人提
工程图预算(通常指施工图预算)是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的核心工具,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其作用主要体现在成本管控、资金规划、风险防范及决策支持等方面。一、作为投资控制的基础依据
在建设工程领域,工程造价鉴定是解决造价争议的关键,其法律依据是保障鉴定结果公正、权威、合法的重要基础。一、法律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该法是启动鉴定程序的
工程造价中的重计量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或合同约定等原因,对已完成的或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重新核算与计价的过程。其核心目的是确保工程造价的准确
锣不敲不响,理不辩不明。不论是在一审阶段还是二审阶段,当事人有权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但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能被支持。重新鉴定是否启动最终还需由法官裁量
工程造价信息价中的运杂费是指材料或设备从供应地点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运输及相关杂项费用,是构成材料综合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运杂费的定义与构成
所谓措施项目的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实体项目采取必要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比如‌脚手架费、‌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费‌、‌文明施工费、大型机械设备进
信息价是政府造价主管部门通过综合分析典型工程材料用量、社会供货量及市场供需情况,对人工、机械、材料等要素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出的到场价格。该价格反映了特定时间段内社
一、补充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机构应进行补充鉴定:(1)委托人增加新的鉴定要求的;(2)委托人发现委托的鉴定事项有遗漏的;(3)委托人就同一委托鉴定事项又提供或者补充了新的证据材
工程造价预算定额控制是贯穿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核心管理手段,其核心目标是通过科学规划、动态监控和精准纠偏,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1.投资决策阶段(事前控制)工作内容:在项目初
1、工程变更(含增减)情形下工程造价的鉴定对于工程变更(含增减)项目的工程价款,合同或者签证单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鉴定;合同中没有约定,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按工程量清单
工程造价项目需求与工程造价预算既存在明显区别,又有着密切联系,两者共同构成了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完整体系。在实际工程实践中,只有将需求分析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才能实现成本
工程鉴定的启动和审查直接涉及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利益,影响诉讼的进程、方向和案件处理结果。鉴定的提出与启动1、鉴定的提出(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或者在
工程造价是在建设过程中,为完成一个建设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费用。而工程造价项目需求,则是项目从立项到竣工全周期内为实现工程目标所需的全部费用及资源规划,包括前期可行性研究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中,涉及的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工期和停窝工损失费用等专门性问题,属于案件基本事实且往往需要进行鉴定。那是不是所有的工程纠纷都应该鉴定
避免工程造价超概算需要从项目全生命周期入手,结合前期决策、设计、施工、成本监控等环节的综合管理。一、强化前期决策与可行性研究1.充分论证项目可行性在立项阶段,需对项目
一审法院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对已完工程总造价、材料退价、不合格工程返修费用等委托鉴定形成的鉴定意见,当事人在二审质证时未提出充分的相反证据和反驳理由的,可以认定上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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